高雄市巿區汽車旅客運送契約
一、 購買車票
(一) 旅客得選擇以電子票證/行動支付或投現金方式搭車,並依公告票價及收費方式付費,於上、下車時刷卡/掃碼/投現。
(二) 持用優待票者,旅客應主動出示優待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驗。未依規定使用優待票者,以搭乘該路線全程、全票票價補票。
(三) 優待票使用對象
1. 老人、身心障礙者優待票及兒童票之規定
(1) 年滿65歲以上,持有國民身分證或敬老卡之老人。
(2)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及其必要陪伴者一人。
(3) 兒童票
A. 免費:身高未滿115公分者,或身高滿115公分而未滿六歲,經出示身分證件者。
B. 半票:身高滿115公分未滿150公分者,或身高滿150公分而未滿十二歲,經出示身分證件者。
C. 免費乘車之兒童,須由已購買全票或成年之旅客陪同,每一旅客以二位免費兒童同行為限,逾限者,應購買半票。
D. 上開免費乘車之兒童規定,如係搭乘行經國道之公車路線且有佔位者,應購買半票。
2. 學生、外籍老人優待票之規定
(1) 具正式學籍並持有有效期間內學生證之學生。
(2) 外籍人士年滿六十五歲以上持有證件之老人。
(四) 電子票證(含敬老卡等社福卡)使用規則詳如「高雄市市區公車電子票證/行動支付使用說明」。
二、 補票
(一) 旅客無票乘車或持用失效票,應自旅客起程站補收票價;如無正當理由,
並得加收百分之五十(隨相關規定調整)票價。
(二) 未到目的站提早刷卡,且造成票價短收者,應補足差額。
(三) 旅客誤乘班車時,本公司應按誤乘里程補收票價,並免費送回原起程站或與原定路線距離最近之銜接站,其原購車票須經站車人員簽字並註明「路程錯誤」方可延期有效,如旅客不願回起程或銜接站者,其誤乘路段之票價與原購票價發生差額時,應分別補收或退還。
三、 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拒絕其搭乘
(一) 身患傳染病或流行疫情期間不配合政府政策要求者。
(二) 兒童過於幼小無人護送者。
(三) 酗酒或狀似瘋癲者。
(四) 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易生變壞或破損之物品、不潔或易污損他物之物品、厭惡品。
(五) 無障礙公車輪椅區限乘輪椅(含電動輪椅),如無法以車上設備固定、尺寸過大有影響旅客通行與乘車安全之虞者、重量過重致升降設備及渡板有操作安全疑慮者,得拒絕其乘車。
(六) 攜帶小動物
1. 所攜帶小動物(貓、狗、寵物鳥、龜、兔、魚蝦等),佔位者得比照半票
收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業者得拒絕其攜帶乘車,並退還票價全數:
⚫ 足以妨害公共安全、衛生防疫(家禽類:雞、鴨、鵝)與安寧者。
⚫ 未用籠、簍、網盛裝者。
⚫ 散發異味者。
⚫ 具有侵害性、危險性者。
2. 須自備籠、簍、網盛裝,每位購票旅客以攜帶一件為限,其體積以不超過27立方公寸(長30公分、寬30公分、高30公分為原則),另甲類低地板公車得放寬至不超過99立方公寸(長55公分、寬45公分、高40 公分為原則)。
3. 應就近置放身邊妥慎照顧,不得置放於車廂通道;盛裝小動物之籠、
簍、網,須確保包裝完固無糞便、液體漏出之虞;旅客違反上開情事經站車人員勸阻無效者,得請其下車並不予退還車資。
4. 視覺、聽覺、肢體功能障礙者攜帶之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或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攜帶之幼犬不在此限。
四、 旅客乘車規定
(一) 旅客請於站牌處候車,於班車進站時,請提前舉手招呼至車輛打方向燈示意即將停靠為止。
(二) 搭車時應握穩扶桿、勿隨意走動、勿緊靠車門站立及將頭手伸出車外,下車請提早按鈴,並待車輛停妥後,再離座下車。
(三) 公車行駛於一般道路時,旅客乘坐於與駕駛員並列、前後車門及安全門之第1排座位、最末排中間及其他前方未設座椅之前向座位,應繫安全帶。
(四) 公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時,旅客均應繫安全帶。
(五) 應禮讓老弱婦孺先就座。
(六) 車廂內禁止吸菸、嚼食檳榔。
(七) 遇有緊急事故,請依駕駛人員之引導及操作說明使用安全設備。
(八) 未滿6歲兒童須成人陪同並注意其乘坐安全。
(九) 車廂內避免飲食,如為飲水、服藥及嬰幼兒飲食(含哺乳或餵食副食品)除外,共同維護車輛清潔。
五、 班車行車規定
(一) 班車之行駛路線圖(含停靠站)及行車班距於站牌標示,均按路線行駛、停靠及按時發車。但如遇集會地區、臨時交通管制區致無法通行,機械故障、氣候變化致無法行駛,或其他必要情況,得加以調整變更,並適時於車站或大眾媒體公告。
(二) 班車於中途非因可歸責於旅客之事由(如路阻、交通事故、車輛故障等),致不能運送旅客到目的地時,本公司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旅客願在停行站位下車者,其未行經路段之票價應予退還。
2.旅客願在停行站位等候搭乘下次班車者,得免費改搭下次班車。
3.旅客願在停行站位等候搭乘其他可到達其目的地之班車者,得免費改搭其他路線班車。
4.旅客願返回原起程站者,應免費載運回原起程站,並退還全程票價。
六、 行李攜帶及行車事故賠償
(一) 旅客隨身攜帶之行李及小件物品,能置於座位下或行李架上而不妨礙其他旅客者,得攜帶上車,並應自行保管。
(二) 旅客攜帶行李,每件重量不得超過30公斤,體積較大以150立方公寸,長度以車廂能容納不妨礙行車安全及旅客上下為限,超過其限制者,得拒絕承運。
(三) 旅客攜帶車身折疊後尺寸長寬高合計在220公分以下之非動力式腳踏
車,免加收費用;惟須隨時注意其他旅客上下車動線並自負保管責任。
(四) 本公司遇有行車事故,致旅客傷害、死亡或財物毀損、喪失時,應負損
害賠償責任。其損害賠償金額得依「汽車運輸業行車事故損害賠償金額及醫療補助費發給辦法」規定辦理。
(五) 旅客所受損害超過前項賠償規定者,得依民法及其他法律請求賠償。
(六) 前項行車事故經證明係因不可抗力或因旅客之故意、過失所致者,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七、 旅客毀損本公司公車及車站各項設備者,應依法負損賠償責任。
八、 誤點處理:本公司因路阻或其他事故致可能造成之運送遲延(誤點)時,除應立即採行補救措施適時調整接替外,應及時公告旅客週知。
前項因故造成運送遲延(誤點)時,得經協議解決相關問題,若協議不成得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九、 本公司客車上均有標示服務電話,並於車站及客車上置備旅客意見箱以便於旅客申訴或改進服務建議。
十、 本公司服務缺失致造成旅客權益受損,除先由本公司查明改進外,旅客亦得向公路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機關、團體等申訴,俾求衡平合理之解決。
十一、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其他相關法令、習慣、誠信原則處理。
民國115年03月25日
高雄市市區公車電子票證暨行動支付使用說明
一、 實施時間:自 2026年3月1日起。
或掃 QRCode 乘車碼(使用通勤月票上、下車亦須刷卡或掃 QRCode 乘車碼)。
1.
電子票證:一卡通、悠遊卡、愛金卡、定期套票(含時數型)、通勤月票、本市發行之社福卡(敬老卡、博愛卡、博愛陪同卡、仁愛卡)、兒童卡、數位學生證、高雄學生認同卡及其他縣市發行優惠卡種。
2.
行動支付:一卡通 iPASS MONEY、悠遊付(EasyWallet)、iCashPay、街口支付、
TWQR 乘車碼、定期套票(含時數型)QRCode
及通勤月票 QRCode
等。
1.
全票卡種:一般身分別及學生卡(效期外)。
2.
半票卡種:
(1) 其他縣市年滿65歲以上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之民眾可向戶籍地所在縣市申請半票優惠卡種。
(2) 本市發行兒童卡及國小數位學生證、博愛陪伴卡(需跟隨博愛卡使用)、其他縣市發行之半票卡種,及本市發行博愛卡點數用罄時。
3.
學生票卡種:限具有照片且在效期內之數位學生證及高雄學生認同卡及本市發行仁愛卡點數用罄時。
4.
高雄市社福卡:設籍高雄市年滿65歲以上年長者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市民及低收入戶家庭中高職以上學生,可洽本市社會局申請敬老卡、博愛卡(必要陪伴者可申請博愛陪伴卡)、仁愛卡,搭乘本市公車、船、輕軌及捷運、多元計程車等公共運輸可享有優惠,亦可備妥相關資料至社會局、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高雄捷運各車站服務台辦理,相關申請資格及優惠方式可至本府社會局網站查詢
(1) 敬老卡(社會局老人福利科,337-3376)。
(2) 博愛卡、博愛陪伴卡(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337-3390)。
(3) 仁愛卡(社會局社會救助科,337-3372)。
5.
定期套票(含時數型)及通勤月票:定期套票依購買方案,可於效期內可無限次免費搭乘相應方案內公車路線,不另收費。
6.
現金收費:
(1)
免費對象:兒童未滿六歲者,主動出示身分證件,得免費,每一旅客以兩名免費兒童為限,超過之兒童以半票計價。
(2)
半票對象:年滿65歲以上年長者、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之民眾及6歲以上、未滿12歲之兒童,主動出示身分證件,得購買半票。
1.
里程段次市區公車(適用市區公車、捷運及輕軌接駁公車、幹線公車、大樹祈福線、
E03、E04及 E09等市區快線公車)
(1)
里程8公里以內收一段票,全票15元,學生票10元(投現15元),半票8元。
(2)
超過8公里以上收兩段票。
(3)
社福卡:敬老卡不扣點(免費搭乘);博愛卡里程8公里以內扣8點,超過8公里以上加扣8點(共16點);仁愛卡里程8公里以內扣1點,超過8公里以上扣2點;當社福卡點數用罄時則改扣電子錢包內儲值金額。
2.
里程計費公路客運(適用編號4碼之長途公車):
(1)
里程8公里以內收基本里程票價,全票26元,半票13元。
(2)
超過8公里後每公里加收3.12元(如有行經國道部分則每公里加收1.79元),採四捨五入計算;半票則以全票五折後四捨五入計算。
(3)
學生票比照全票收費。
(4)
社福卡:敬老卡不扣點(免費搭乘);博愛卡里程8公里以內扣13點,超過8公里以上依半票價格扣除相應點數;仁愛卡每趟次扣1點;當社福卡點數用罄時則改扣電子錢包內儲值金額。
3.
里程計費國道快線(適用高旗快線 E25、E28、E32等長途公車)
(1)
里程8公里以內收基本里程票價,全票32元,半票16元。
(2)
超過8公里後每公里加收3.94元(如有行經國道則每公里加收1.79元),採四捨五入計算;半票則以全票五折後四捨五入計算。
(3)
學生票比照全票收費。
(4)
社福卡:敬老卡不扣點(免費搭乘);博愛卡里程8公里以內扣16點,超過8公里以上依半票價格扣除相應點數;仁愛卡每趟次扣1點。
(1)
里程15公里以內收一段票,全票15元,半票8元。
(2)
超過15公里以上每7公里加收一段票。
(3)
社福卡:敬老卡不扣點(免費搭乘);博愛卡里程15公里以內扣8點,超過15公里以上依半票價格扣除相應點數;仁愛卡每趟次扣1點。
5. 其他
(1)
E01旗美國道快捷:基本里程8公里內票價21元,高鐵左營站到旗山站全票82元,半票41元;高鐵左營站到美濃站全票100元,半票50元;旗山站到美濃站全票21元,半票11元;旗山站到實踐大學站全票21元,半票11元。使用高雄市敬老卡不扣點
(免費搭乘);博愛卡依半票價格扣除相應點數;仁愛卡每趟次扣1點。
(2)
E02哈佛快線:基本里程8公里內票價21元,高鐵左營站到佛光山站全票82元,半票41元。使用高雄市敬老卡不扣點(免費搭乘);博愛卡依半票價格扣除相應點數;仁愛卡每趟次扣1點。
(3)
雙層巴士:全票300元,半票150元,各項套票優惠請洽高雄客運。
1.
上車時:卡內或行動支付帳戶內之餘額需大於或等於本次基本里程票價方可搭乘:里程段次市區公車15元、JOY
公車15元、里程計費公路客運(編號4碼)26元、國道快線公車(E25、E28及 E32)32元、E01旗美國道快捷及 E02哈佛快線21元,倘若餘額不足以支付車資,則驗票機將出現示警並拒絕交易,請旅客投現方可乘坐。
2.
搭乘高雄市公車上、下車均須刷卡或掃 QRCode 乘車碼,如下車未完成刷卡或掃
QRCode
乘車碼,則視為逃票,且電子票證將會鎖卡,需補扣解卡費用15元方能解卡。
3.
忘記刷卡或掃 QRCode
乘車碼後補付車資方式如下:
(1)
電子票證:本市全部公車路線採車上自動解卡並收取手續費15元(驗票機提示特許扣款);本市社福卡採扣社福點數(博愛卡15點及仁愛卡1點),當社福卡點數不足且票卡餘額可能遭扣至負值時無法解卡(現金錢包不得為負值),須先儲值使電子錢包內餘額大於該趟路線基本里程費用+15元解卡費方得搭乘下一趟。
(2)
行動支付:如下車未完成刷 QRCode 乘車碼,旅客所持行動支付帳戶將於該班次結束,由後台自動比對交易資料,逕行於後台補扣解碼手續費15元,以上補扣款亦同時會以訊息通知旅客。
(3)
被鎖卡後下次搭車所需費用(解卡手續費15元+當次基本里程車資):里程段次市區公車30元、JOY 公車30元、里程計費公路客運(編號4碼)41元、國道快線公車
(E25、E28及 E32)47元、E01旗美國道快捷及 E02哈佛快線36元。
4.
搭乘本市公車遭鎖卡之票卡,恐無法搭乘外縣市公車路線、捷運、臺鐵、渡輪等公共運具,為維護搭乘權益,下車請確實刷卡。
1.
「里程計費路線自付額上限60元優惠」:使用電子票證或行動支付,搭乘里程計費公車或
JOY 公車路線(含 E01、E02、E25、E28、E32)享有單趟自付票價上限60元優惠,本市社福卡不併用本優惠。
2.
「YouBike2.0轉乘公車優惠」:使用一卡通電子票證或一卡通 MONEY 搭乘本市公車,並於1小時內轉乘公共自行車之使用者,提供雙向轉乘5元優惠。
3.
「199高雄公車暢遊月票」:定期票效期內可無限次免費搭乘高雄市區公車(不含國道快線、JOY 公車路線及里程計費公路客運路線),另附贈 YouBike 2.0(E) 不限次數每趟前
30分鐘免費騎乘,詳情請上 https://www.men-go.tw/#/或洽(07)976-6091詢問。
4.
「高雄市區399通勤月票及南高屏 999 通勤月票」:定期票效期內可無限次免費搭乘市區公車及公路客運(含快線、JOY 公車、小黃公車,不含雙層巴士)及其他多種運具,詳情請上 https://www.men-go.tw/#/或洽(07)976-6091詢問。